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《关于下达2021年推荐性国家标准修订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》(国标委发〔2021〕19号),我部组织中外建设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修订了国家标准《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 第3部分:物业管理》(见附件)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1.电子邮箱:sunyue@icfw.com.cn
2.通信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7号新疆大厦B座12层,邮政编码:100044。
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。
附件: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 第3部分:物业管理(修订征求意见稿)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
2023年4月19日